“温州机关事务”微信公众号12月12日发通知称,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市级各有关单位办公区域在气温达到3℃以下(含3℃)时方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且设置温度不得超过16℃。同时,市级各有关单位的餐厅在用餐时可开启空调等取暖设备,用餐结束后立即关闭,设置温度不超过18℃。办公区域的日常照明要做到人走即关灯,无特殊情况,景观灯一律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