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中午,我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谭鸭血老火锅桥华店(以下简称谭鸭血桥华店)吃饭时皮包被盗。我记得当时吃饭的人非常少,皮包紧挨着我放在座位的右边,衣服放在储物筐里,储物筐就放在我身后。这时一男子以吃饭的名义坐到了我身后的位置。没想到就是这一坐,我的皮包就被偷走了。”12月8日,徐丽(化名)向晨报融媒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徐丽丢包的呼市赛罕区谭鸭血桥华店。 晨报融媒记者 石少楠摄影
盗窃者“全副武装”
据徐丽描述,如果要坐在她身后的座位就必须挪动储物筐腾出空间。“当时服务员说要帮我挪动,因皮包紧挨着储物筐,我就以为是服务员一同挪动了皮包,便没有核对自己的随身物品。服务员挪动之后也没有与我核对物品,直至吃完饭结账时,我才发现自己的皮包不见了。”徐丽说。
徐丽急忙找到服务员,服务员调出监控显示,服务员也只挪动了储物筐并没有挪动徐丽的皮包。
同时,监控显示,那个男子全程戴着头盔,坐在徐丽的身后喝了杯水之后,便拿着徐丽的皮包走出了饭店,从始至终没有人注意到他。
徐丽当即报警,并且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谭鸭血桥华店的服务人员提出质疑:“这个人全程都戴着头盔,并不像就餐的顾客,为什么工作人员不去注意?工作人员在挪动我的物品时并没有全部挪动,并且在挪动之后没有与我核实,我以为都拿走了所以没有注意。我希望饭店给予我一定的赔偿。”
但是面对徐丽的质疑和要求,饭店回复:“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谭鸭血回应:“不予理赔”
12月9日下午,晨报融媒记者来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谭鸭血桥华店,该店张经理对记者说:“这种事情时有发生,但是我们不会赔偿。来的都是就餐的顾客,不能因为全程戴着头盔就质疑人家。并且我感觉这个人是来吃饭的,看到徐丽的包无人看管,可能心生歹意。徐女士的朋友就坐在对面,也没有看到有人拿走皮包。当时时间较早,店内只有三名服务人员,所以很忙,更不会专门盯着人家看是否有盗窃的行为。帮徐丽挪筐之前已经告知过要给她挪筐,徐丽的包放在凳子上,并没有放在筐里。而且前些天我在店里也丢失了手机,那我又叫谁去赔?”
12月9日,晨报融媒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赛罕区分局刑警二中队获悉,该案正在侦办中。
律师:丢失概不负责=霸王条款
对此,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表示,服务人员给顾客挪动物品时,一定要向顾客确认物品是否已经都挪到位,这属于交接。此事中,服务人员并没有向顾客确认交接,这属于饭店的责任。此外,顾客在吃饭的过程中,没有保管清点好自己的财物,所以丢失财物的顾客也有一定的责任。在赔偿过程中,顾客必须证明自己皮包内的财产,如无法证明的,那么不算入赔偿范围。
商家“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丢失概不负责”在法律角度上讲属于霸王条款,没有法律效应,所以在店内发生的盗窃,饭店应承担部分责任。顾客可以找到消费者协会请求调解,要求饭店赔偿一定的损失。如果调解无效,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徐丽告诉记者,她将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