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日报记者
1月21日,由国家多部门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发布《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调查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如何保证调查处理的公平公正,高层次复核专家组又发挥了什么作用?针对此次调查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将作出哪些部署?带着这些问题,科技日报记者2月1日专访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有关负责同志。
问:开展调查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是一个什么层面的机制?
答: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立于2007年,由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中国科协等21个部门和单位共同组成,负责研究科研诚信建设重大政策、指导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科研诚信重大案件联合调查等。对社会影响大、跨部门的科研诚信案件,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框架下,采取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的方式开展调查,根据案件涉及的领域,每次参加联合工作机制的部门和单位会有所不同。
2019年11月29日,网络报道裴钢院士、耿美玉研究员、李红良教授相关论文涉嫌造假。同期网络还报道曹雪涛院士相关论文涉嫌造假、抄袭。此前,自然科学基金委曾收到对饶毅教授相关论文涉嫌造假的举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规定,从事科研活动的单位是科研诚信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考虑到这些案件涉及多部门、社会十分关注,2019年12月9日,在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框架下,科技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6部门共同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开展调查处理。
问:大家都很关心调查结论,请问这个调查结论是怎么形成的?
答:科研诚信案件调查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为确保作出专业权威的结论,联合工作机制建立三级调查评议机制,严格按照《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从学术评议和行政调查两条线逐篇核查被质疑的论文。调查评议各个环节均注重发挥专家作用,相关专业判断均由专家作出。
第一级是论文标注的作者单位组织力量收集论文的原始实验记录等,当面向相关人员核实了解情况,由单位学术委员会从学术层面对此次被质疑的论文逐篇评议,提出学术评议意见。
第二级由负责部门根据联合工作机制确定的职责分工,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调查情况及学术评议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级由联合工作机制进行复核。联合工作机制建立的高层次复核专家组分别于2020年6月、8月赴相关单位开展实地核查,核验原始实验记录,对专业问题开展质询,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复核专家组根据各部门调查结果和实地核查情况,经集体讨论后,独立形成最终的学术判断。在各部门调查和处理建议的基础上,依据复核专家组复核结论,联合工作机制最后研究形成处理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调查过程中注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关事实结论、处理意见等均按程序告知当事人。
问:联合工作机制复核专家组由什么样的专家组成?
答:学术论文是否造假,需要同行专家依据事实和证据从学术层面作出专业的判断。为保证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组建复核专家组重点考虑了四方面因素:一是从事生物医学领域学术研究,具有与被调查论文作者相同或相近的专业背景;二是学术水平较高,在相关研究领域造诣深厚;三是学术声誉良好,同行认可度高;四是遵循回避原则,与被调查论文作者没有影响公正判断的利益关系。
在确定复核专家组组长人选时,联合工作机制先后联系了几位专家包括海外归来的专家,但相关专家均予以婉拒。最后找到了钟南山院士,邀请他来主持专业调查,钟院士表示愿意承担起这个责任。2020年5月,联合工作机制成立了以钟南山院士为组长的复核专家组,9名复核专家均为生命科学与医学领域的院士。复核专家组为本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专业支撑和保障,钟南山院士和各位复核专家的专业水平、担当精神值得尊敬。
问:调查结论指出存在“图片误用”,什么是图片误用?图片误用与图片造假有什么区别?
答:国际期刊生物医学论文勘误声明中常见到mistakenly displayed、mistakenly displaced等表述,用以指图片的错误选取、错误放置、错误展示等图片误用情形。生物医学领域常见的误用图片类型,包括免疫印迹(Western Blot,简称WB)图片、蛋白质电泳图片、流式细胞术(简称FACS)图片、显微镜图片(包括病理图片和细胞图片)等。
图片误用与图片造假是有本质区别的,也完全不同于论文抄袭、剽窃、买卖等行为。判断是图片误用而非造假,核心标准是必须在论文发表前已经生成了有原始实验记录或数据支撑的正确图片且未被使用,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有支撑相应图片的原始实验记录或数据;二是图片如有裁剪、组合,应按照学术规范作出明确标记;三是误用的图片对论文的研究结论不能有实质性影响,该错误可以勘误。而图片造假,一般是指伪造、变造、篡改图片等学术不端行为。
问:距网络质疑已经过去一年多,才正式对外公布调查结论,为什么会这么久?
答: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关乎科研人员的声誉和学术生命,必须遵循科学规律,尊重事实、尊重证据、尊重专家的学术判断,必须严格依程序规范开展。联合工作机制本着对科研人员负责,对国家科技事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
调查工作面临三方面困难:一是调查论文数量多、涉及单位多,多数论文发表时间年代久远,最早的一篇论文发表于1999年,时间跨度超过20年,查明事实的工作量非常大。相关论文涉及的数据量大,不同组别的图片相似度高,仔细比对甄别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二是由于早期科研档案管理问题,有的当事人又曾在不同单位和实验室开展研究,论文的原始实验记录等证据材料需要多方查找,获取不易。三是专业性强、要求高,必须依靠高水平的同行专家逐一进行严谨专业的学术判断,才能得出科学结论。此外,疫情期间很多专家奋战在抗疫一线,调查工作节奏相应做了调整。
这次对外公布调查处理情况,既是回应社会关切,也是一次警示教育。今后,及时公开科研诚信案件调查结果将成为常态。
当前,我国科技界科研作风学风整体健康向上,绝大多数科研人员能恪守学术道德,追求科学真理。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无数科技工作者奋战在抗疫一线和科研攻关一线,为抗击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展现了科技报国、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风清气正、追求卓越的良好科研生态。同时,对论文买卖、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坚决查处,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绝不姑息。
论文调查结论如何得出?专家为你释疑解惑
1月21日,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发布《有关论文涉嫌造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针对公众关心的相关问题,2月1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联合工作机制复核专家组副组长巴德年院士。同时,记者还采访了一位没有参加调查工作的专家从第三方的视角谈了对相关问题的看法。
复核专家组的任务是什么?
科技日报记者了解到,在21个成员单位组成的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框架下,科技部、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6部门共同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织此次联合调查。调查的论文都属于生命科学和医学领域,为确保学术判断的客观、准确、专业,联合工作机制组建了9名院士参加的高层次复核专家组。我国著名免疫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就是其中之一。
“联合工作机制由科技部牵头,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这件事,我认为是合适的。”巴德年坦言,“这9名院士来自国内生物医学领域最著名的研究机构、高校和医疗机构,愿意接受国家任务,是不好找的。联合工作机制交给我们最重要的一项任务,就是要拿出一个经得起推敲、实事求是的结论。”
未发现论文造假的结论如何得出
此次调查称,相关论文“未发现有造假”。公众非常关心,这一结论又是如何得出的?
“具体复核工作中,我们服从的是事实。”巴德年谈到,“对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的一些事实和证据不充分的,要求他们限期补充和说明。对于一些需要进一步核查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实地调查,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到了中科院上海分院、浙江大学、海军军医大学、武汉大学等,查阅了原始记录,当面听取了相关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在掌握相关事实、核验证据材料后,复核专家组经过几轮研判之后,召开了闭门会议,进行专业讨论,形成结论。闭门会议只有专家组的9名专家参加。”巴德年表示,复核专家组是基于事实独立判断的。这个结论是专家组讨论一致的,是专业判断得出的结论,这都是有事实依据的,调查形成的材料有五千多页。整个复核过程是严谨的,经得起检验的。专家组负责作出学术判断,具体处理不是专家组的任务。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何鸣鸿向科技日报记者表示,判定一篇论文是否存在造假,有时非常困难,主要问题是难以获得充足的事实和证据,同时科学探索具有不确定性。
“在调查过程,不应预设立场,避免先入为主、分析片面。要多方面收集证据,对存疑问题做深入的客观分析,依据足够的证据和直接相关的逻辑确定事实,分清责任。”何鸣鸿说,在分析、推断、确定的过程中,多个环节要相互衔接,既要防止遗漏重要证据,也要防止出现误判。
“图片误用”与论文造假有啥区别?
此次调查称,相关论文“未发现有造假”,但存在“图片误用”,这又该如何理解?
“这是专家组讨论的结果,是反复推敲的。被质疑的图片,到底是误用还是造假,需要清晰界定,误用和造假是两个不同概念。”巴德年指出。
巴德年表示,有一些论文被质疑一图多用,但将图片放大后发现,这些图片存在明显的差别,并非是同一张图,质疑并不成立。还有些论文中被质疑重复使用的图片是对照组图片,并非是实验组图片,但对照组图片能不能重复使用是有不同看法的。
“还有些论文的图片确实有问题,但这问题是造假还是放错,这个是我们最花功夫的。”巴德年介绍,“比如,9个小图构成的一张大图上,其中一张小图放错了,但是放错的小图在实验记录本上能找到,并不是造假画出来的。我们在现场逐一审看论文图片,了解图片误用的情形和原因,发现误用的图片在论文形成过程中、编辑部审稿过程中、论文发表后都没有及时发现,在这次被质疑后发现确实存在错误使用图片,但是这种误用没有影响到当时论文的发表,也没有影响研究的结论。”巴德年指出。
在何鸣鸿看来,在产生大量数据和图片的研究中,有可能出现“错误使用”的现象。学术问题具有专业性,要依靠同行专家从学术角度,基于证据作出判断,包括核查与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比如是否具有原始数据,论文中的核心要素如数据、实验条件等是否与原始记录对应,是否有人为改变。论文的数据是原始状态还是经过二次加工,这些加工或改变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亦或属于篡改数据。”何鸣鸿强调,这就得靠证据和专家学术判断,看原始实验记录与论文的关联性,要判断对论文结论、论文价值的影响,要看这个图片对论文的新颖性和结论是高度相关或不可或缺的,还是辅助性甚至是关系不大的。
“如果人为修改条件和数据以获得所期盼的结果,则属于比较严重的造假。如果图像中多个要素不符合逻辑的高度相似,就得核查作者是否具有原始图片,是否有修改。如果图片的修改是经过翻转、剪接、涂抹、局部删除或添加某些要素,经过人为图像操作(PS),则还需要进一步判断是否造假。”何鸣鸿进一步指出,如果存在大量错误使用,虽然不能定性为造假,但也是一种很不严谨或科研失范的行为。记者了解到,这一点在《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中有明确规定,这也是这一次作出相应处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