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陈先生在济南市碧桂园凤凰中心B座楼下的一家“橙子便利”店购买了一款巧克力味的桃李面包,内含8块牛角包,“是吃到后3块面包时出的问题”。据其回忆,“当时就只是觉得硌牙,仔细一看发现,硌牙的东西像极了人类的牙齿。”这让陈先生感到一阵恶心。“在我看来,就是吃到虫子也没有吃到牙齿令人作呕”。
事后,陈先生愤而投诉至12315及桃李面包官方客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陈先生向桃李面包提出赔偿1000元及书面致歉的诉求。
此后,一名自称是桃李面包山东分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将涉事面包及异物拍摄并留存证据,表示将汇报处理。
“最终给我的回复是支付200元,无法书面道歉”,更让陈先生气愤的是,“这200元还说不算是赔偿,说是感谢我提供线索的感谢费。”几天后,泰安市岱岳区市场监管局也向陈先生出具了终止调解的函,原因为: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