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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工友”在派出所开了口,系刑事案件在逃人员

时间:2024-05-27 13:41:39  来源:  作者:李岩

大家眼中老实本分的“聋哑工友”,仅仅是因为没系安全带就被警察“抓走了”?

5月18日17时30分许,上海长宁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天山路中山西路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上连同驾驶员共有5人,但后排的三名乘客均未系安全带。于是民警当即让车辆靠边停车,向驾驶员及乘客指出了交通违法行为。经了解,车上人员均为工地工人,当日在完工后一同搭车返回宿舍。

在民警核查人员身份的过程中,有一名男子神色紧张,也不说话。一旁的工友见状,立即向民警解释该男子系“聋哑残障人士”,还用手语向男子说明了情况。但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男子真实身份竟是外地一起刑事案件的在逃人员。

因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民警将车辆靠边停车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长宁警方提供

因后排乘客均未系安全带,民警将车辆靠边停车 本文图片均为上海长宁警方提供

于是,民警不动声色借故先行将该车人员稳住,然后立即联系属地天山路派出所增援警力到场,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内面对民警的审讯,一直自称“聋哑残障人士”的男子翟某最终开了口。原来,翟某自知有犯罪行为,案发后便隐匿于当地,却整日惴惴不安,思来想去最终决定前往上海“避避风头”。

民警将翟某抓获

民警将翟某抓获

为了掩人耳目,翟某还利用自己会简单手语的特长,假装自己是聋哑残障人士,一方面为了博取工地领导和工友的同情,同时也能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未曾料想到最终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当场识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已移交外地警方,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7条明确规定: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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