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抢夺方向盘。”胡金花多次解释,她的丈夫乐高富是被冤枉的。
3年前,浙江省龙游县龙洲街道白坂村村民乐高富被指抢夺正在行驶车辆方向盘,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车人不同程度受伤,事发时,乐高富夫妇二人坐在后排,与法警一同坐车前往县法院。最终,桐庐县法院一审判决乐高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庭审上,乐高富否认自己抢夺方向盘,他辩称是司机开车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上高速公路护栏。一审判决后,乐高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书 受访者供图
胡金花说,事发时,龙游县法院以乐高富未执行法院判决案件为由,依法传唤,实际上是阻止他们夫妇二人去信访。“我们要去反映自己承包的林果场,被政府项目在土地垦造中砍伐,要求赔偿相关情况。”胡金花说。
目前,年近70岁的乐高富正在监狱服刑。胡金花委托了律师继续为乐高富申请再审。
乐高富的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他们重新提交一份关于事发过程的完整录音,申请重新鉴定。这份长达8个小时的录音中,记录了交通事故发生前后,未出现有关争执的声音。
今年2月,胡金花向杭州市检察院提交过一份关于乐高富案件的申诉材料。2月27日,杭州市检察院短信通知,这份申诉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院决定受理审查。但在7月15日,胡金花及代理律师收到杭州市检察院作出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该院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胡金花表示,她将继续向浙江省检察院申诉。
法院警车发生交通事故,村民被指拉拽方向盘获刑四年半
2018年,浙江省龙游县湖镇文林村开展垦造耕地项目,因存在违规情况破坏了森林资源,该项目被撤销。
湖镇镇文林村(林果场)垦造耕地项目存在问题,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复撤销文林垦造项目 受访者供图
乐高富承包的林果场也遭到砍伐,而赔偿费等相关问题,迟迟没有下文,他们决定上访。
出发前一天,他们被“劝”了回来。
胡金花回忆,2021年8月29日早上,龙游县法院司法警察蒋灿灿、田俊波等人,到达他们夫妇二人所在的宾馆。对方告知,夫妇二人因非法侵占承包土地,赔偿原告龙游县农业农村局损失12万元的案件,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需配合回法院解决。
“我们知道他们是来阻止上访的。”胡金花说,当天,他们乘坐安排的车辆返回龙游县法院。
但车辆行驶至杭新景高速桐庐出口往千岛湖方向不到两公里处时,乐高富夫妇所乘坐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发时,胡金花和乐高富坐在车辆后排,乐高富在中间的位置。
在这起事故中,胡金花的丈夫乐高富被指抢夺车辆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高速公路护栏,造成车上人员损伤和车辆受损。
公诉机关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乐高富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2年1月7日、2022年5月26日,桐庐县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件。
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29日7时30分许,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田俊波、蒋灿灿等人乘坐两辆警车至杭州市上城区一宾馆内,依法传唤未执行判决的被告人乐高富及其妻子胡金花,二人被安排乘坐林海荣驾驶的浙HA017警号车辆后排返回龙游县人民法院,蒋灿灿坐副驾驶位。汽车行驶至中河高架上时,林海荣、蒋灿灿发现后排车门有声响遂停车,后被告人乐高富下车躺倒在地上,田俊波、蒋灿灿等人将被告人乐高富抬回警车并让其坐于车辆后排中央位置,田俊波坐在被告人乐高富左侧。9时30分许,车辆行驶至杭新景高速桐庐出口往千岛湖方向不到两公里处时,被告人乐高富突然起身,用手拉拽正在高速行驶中的车辆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撞上高速公路右侧护栏,造成车辆右侧车头、车门受损,车上人员蒋灿灿、田俊波、林海荣、被告人乐高富不同程度受伤。报警后被告人乐高富被带回城南派出所接受调查。
而被告人乐高富否认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拉过方向盘,辩解称司机开车操作不当,才发生的事故。被告人乐高富的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应认定被告人有罪。理由是:1.认定被告人双手抢夺方向盘的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2.没有执法记录仪的视频记录、行车记录仪记录、未提取到指纹;3.被告人作案动机不明。
上述刑事判决书显示,事发车辆有三名当事人的证言,均指出乐高富双手去抓方向盘;坐在乐高富旁边的胡金花证言提到:“乐高富坐在后排中间位置。不知道开到什么地方,其感觉车子好像急刹车一样,身子往前冲,乐高富也身体往前冲,两只手也往前冲,但是两只手冲到哪里、碰到哪里,其没有看清楚。”
经庭审质证,证据间相互印证。经查,证人林海荣、蒋灿灿、田俊波、吴剑等人的证言相互印证,足以采信,能够证实乐高富突然起身抢夺汽车方向盘;现场勘验笔录、提取笔录、DNA鉴定意见证明从方向盘上检出了乐高富的DNA分型,这能够佐证上述证言所证实的内容。故在案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乐高富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过程中用手抢夺方向盘的事实,被告人乐高富及其辩护人所提该项辩护意见与查证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2022年6月24日,桐庐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乐高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21年8月30日至2026年2月27日止。
乐高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他提出四点上诉意见:1.原审认定其抢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的车辆方向盘的证据不足,证人林海荣、田俊波等人与本案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证言不能完全采信;车辆方向盘提取拭子的过程有被污染的可能性,且拭子检出其DNA分型的结论也不能证明其存在手拉方向盘的行为,故在案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锁链。2.一审判决书未记载胡金花提供的录音。3.本案存在无全程执法记录仪的视频录像、方向盘上未提取到其指纹、其无作案动机等疑点。综上,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恳请改判无罪。
乐高富及其辩护人所提诉辩意见及请求,未获法院支持、采纳。2022年9月7日,杭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称将提交事发过程录音证据,申请重新鉴定
二审裁定后,乐高富夫妇继续申诉,被浙江省高院驳回。
胡金花表示,她会坚持为丈夫乐高富申冤,“他没有抢夺方向盘”。目前,他们已经律师代理此案,下一步律师方面将向杭州市检察院提交代理意见。
7月5日,代理律师告诉澎湃新闻,乐高富案件原审存在程序性违法问题。他指出,本案中,胡金花曾提供一份录音证据,可证明乐高富当时没有发生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一审法院没有对这个证据当庭出示质证,包括庭审笔录也未提及。”
代理律师解释,这份录音录制了乐高富夫妇二人从杭州宾馆、交通事故到胡金花被送回龙游县的全过程,由胡金花本人录制的。
乐高富的儿子乐先生向澎湃新闻提供了这份重要的录音,时间长度为8个小时。乐先生称,这份录音未经任何删改、剪辑,由她母亲胡金花使用手机录制。
澎湃新闻记者听取了交通事故发生前后的一段录音。1时21分35秒时,车内有人说了一声“喂”,20秒后,车辆疑似发生碰撞,并有剐蹭声。随后,车内发出一阵“哎哟哎哟,怎么了”的声音。
澎湃新闻注意到,录音里交通事故发生前后,未听到有关争执声音。其中,一名男子说:“哎哟喂,怎么这样开车的……故意要把我搞掉是不是呀?”胡金花证实,这是她丈夫乐高富说的话。她也再次强调,乐高富没有抢夺方向盘。
关于乐高富往前扑的行为,胡金花和乐高富在录音中均解释说,车子紧急刹车,他没有系安全带,由于惯性会往前趴。
代理律师还提到乐高富夫妇两人身体状况。他介绍,2011年,乐高富夫妇遭遇车祸,导致胡金花右侧膝盖坏了,需要乘坐轮椅,乐高富右手的小拇指和无名指骨折。“(乐高富)锅铲都拿不住。在这种身体条件下,他不具备抢夺方向盘的条件。”代理律师说,乐高富今年70岁了,由于大小便失禁,他在监狱服刑都需要人照顾。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案件二审时,乐高富的辩护人曾提到,一审判决对胡金花提交的现场录音只字未提,系明显错误,一审法院委托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汉博鉴定中心不予鉴定的理由不能成立。乐高富的辩护人申请对胡金花提交的录音进行重新鉴定,并请求改判乐高富无罪。
但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经查,证人胡金花提交的录音已由原审法院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真实性,鉴定机构出具材料说明无法鉴定,辩护人在二审中提交的录音内容与前述已提交的录音内容一致,且该录音内容亦无法达到佐证乐高富辩解真实性的目的,故对重新鉴定的请求,不予支持。
代理律师表示,下一步,他将把胡金花的录音以及存储录音的原始手机提交给司法机关,申请重新鉴定,与此同时将代理意见提交至杭州市检察院。
今年2月,胡金花向杭州市检察院提交过一份关于乐高富案件的申诉材料。2月27日,杭州市检察院短信通知,这份申诉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院决定受理审查。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从受理后三个月内由具体承办部门答复。7月15日,杭州市检察院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现予审查结案。
胡金花的儿子乐先生表示,他们将于7月22日去浙江省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继续申诉。 吉诚网,吉e,e传媒,e媒体,e媒网,e网通,自媒体,吉网传媒,吉视传媒,吉诚网,e媒体,e传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