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害者亲属质疑交警队中队长为肇事逃逸的儿子开脱,广东广宁县2019年1月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近日引发关注。受害方提出的质疑中,包括为何第一次伤情鉴定结果为轻伤,经要求再次鉴定后结果却为重伤。
5月11日上午,作出轻伤鉴定的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下称“谨正鉴定中心”)梁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这件事“可能有人作假”,但不是他们鉴定中心的问题,他希望联合调查组来调查。
2019年7月31日,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第一次作出“轻伤一级”损伤鉴定。 受访者供图
对此,5月11日,广宁县政府办对接媒体的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联合调查组会核实调查这一情况,鉴于调查仍在进行,后面会统一公布调查结果。
5月10日上午,澎湃新闻从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目前当地已组织县纪委、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调查此事。“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会通过调查给家属和公众一个交代。”上述广宁县政府办工作人员如是表示。
检方不起诉的交通肇事案
事故发生在2019年1月11日。广宁县政府办微信公号“竹乡广宁”就此事发布的情况通报显示,当天20时许,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梁某勇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公安机关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鉴于梁某勇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根据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9月12日,警方重新认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 受访者供图
澎湃新闻获取的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年9月22日,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审。
对此,2020年5月10日上午,广宁县政府办负责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梁某勇在事发8个月后被刑拘,一是事发后为了方便肇事者去筹钱医治伤者,二是等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综合考量后警方采取刑拘。
受害者程某群为广宁县一名医生,被撞伤后,她辗转多家医院求医,因伤及颅脑,曾多次进行血肿清除手术。治疗一年多后,她于今年5月3日去世。上述通报称,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程某群的姐姐陈敏菁告诉澎湃新闻,程某群在治疗过程中被诊断患有急性白血病,而此时她的旧伤未愈。陈敏菁就此认为,程某群的去世或许不仅仅是因为白血病。
鉴定机构负责人称或有人作假
谨正鉴定中心2019年7月31日作出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程某群原有“脑动静脉畸形血管”的病理基础,应以车祸出现的“原发性”损伤,即“右侧颞叶脑挫裂伤、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颧弓粉碎性骨折、眼眶外侧壁骨折”,为主要鉴定依据,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程某群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鉴定书分析称,程某群原有“脑动静脉畸形血管”的病理基础,使血管承力作用减小,头部遭受钝性外力后容易造成脑动静脉畸形血管破裂出血。“考虑头部遭受暴力作用力的大小,认为脑颞动静脉畸形和头部外伤共同造成颅内出血并出现脑受压的体征”。
也就是说,谨正司法认为程某群本身存在“脑动静脉畸形血管”,车祸后出现颅内出血是自身疾病加上车祸头部外伤“共同作用”的结果。
当时面对该结果,躺在病床上的程某群及陈敏菁等人不愿接受,“妹妹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出现脑内问题”,陈敏菁称,作为一名医生,她的妹妹比常人更清楚身体情况。
当时,广宁县公安局向肇事者梁某勇和伤者程某群出具的鉴定意见告知书上采纳了这一鉴定结果,但遭到程某群拒绝接受。“本人对鉴定有异议,要求重新鉴定。”她在告知书上写道。
公开资料显示,谨正鉴定中心位于广东肇庆市,首次获准登记日期为2014年5月,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司法鉴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等,该鉴定中心法定代表人梁蕴平。
此后,在重新申请委托下,广东德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在时隔一个多月后的9月10日做出的伤情鉴定,结果为“重伤一级”。
该鉴定意见书分析,程某群入院后右眼周淤血、右侧瞳孔散大,住院期间检查治疗发现双侧额叶挫裂伤,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右侧颞叶挫裂伤并出血,前颅窝、右侧锁骨、右眼眶外侧壁骨折,其中右侧颧弓粉碎性骨折。此外,鉴定时,程某群多发颅脑外伤,经手术治疗后,存在左侧肢体偏瘫(肌力2级),伴大小便失禁。故程某群的损伤构成“重伤一级”。
程某群生前照片
这份鉴定结果后来被肇事方、伤者、公安部门及检方采纳。
针对第一次鉴定是否受到干扰的质疑,5月11日上午,谨正鉴定中心梁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他知道这件事“可能有人作假”,但他们鉴定中心没有问题。他希望联合调查组来调查,家属也把前后两次作出的鉴定意见书带来,“一摆一清二楚”。他说,希望把所有的事实公之于众,把事情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