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正同步建设面向法院系统内使用的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和面向公众公开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但目前尚不清楚,二者与现有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之间会形成并存关系还是替代关系。
文|财经E法 杨柳
编辑 |郭丽琴
近日,一份《关于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的通知》(下称《裁判文书库通知》)在网上流传。网传通知的下发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该通知显示,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发力裁判文书库内网建设,拟于2024年1月上线运行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并明确了其应用范围,仅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内部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该通知随后引发关注,也即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是否因此转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是最高法院于2013年建立的全国法院统一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也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其他两大平台为: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
已有两地不同层级法官向财经E法确认,最近接收到了该通知,并与网传版本一致。其中,一位基层法院法官透露,目前“在校正内网文书”。财经E法拨打《裁判文书库通知》留下的两位联系人电话,对方确认的各自身份与文件相符,但并未透露文件的相关信息。
此外,财经E法还从多位不同省份的高级人民法院人士处了解到,最高法院也在同步筹建“人民法院案例库”,供各级法院、广大法官使用,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开,供社会公众使用。
目前,受访人士尚不清楚,建设对内使用的裁判文书库,以及搭建一个可供公众查询“人民法院案例库”,与运行已达十载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之间会形成并存关系,抑或替代关系。
01
打通文书内网检索系统
《裁判文书库通知》称,根据最高法院党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全国法院裁判文书的应用检索能力,强化司法大数据应用,拟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
《裁判文书库通知》指出,建设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是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的具体要求,是优化裁判文书管理、有效支持类案检索、促进法律统一适用的重要举措,是一体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做实公正与效率,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裁判文书库通知》显示,文书上传分为两个阶段:一是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以来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二是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2021年、2022年全国法院终版裁判文书上传汇聚。
《裁判文书库通知》还明确了裁判文书库应用范围,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
当前,法官检索裁判文书的渠道,除了公开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还有以省一级为单位组建的法院内网。
不同省份的多位法官向财经E法介绍,内网系统只能查看本省的裁判文书,基层法院无法查看上级法院的,但上级法院可以查看本级和下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一位熟悉合肥和杭州地区法院的法官进一步透露,在合肥的基层法院,内网平台账号仅能检索自己处理的案件,如果希望看到本院内其他案件,需要使用公共账号;而在杭州的基层法院,则能用个人账号查询本院案件。
“但内网系统检索功能约等于没有,查不了案例。”某地高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表示,如果要查询权限范围之外的裁判文书,一般只能依靠裁判文书网或者“法信”平台。公开信息显示,“法信”平台是由最高法院立项、人民法院出版集团建设运营的国家级法律知识服务和案例大数据融合平台。
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范明志曾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分析说,从《裁判文书库通知》表述来看,裁判文书库建设更侧重于打通内网裁判文书检索的壁垒,推进类案检索和法律统一适用的目标。
前述某地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虽然觉得此举可以优化内网文书检索,但担心检索功能的实际使用体验度。
02
同步筹建公开案例库
财经E法还从多位法院人士处了解到,最高法院当前也在同步筹建人民法院案例库,将面向公众公开,各级法院都被要求筛选参考案例。
据财经E法获取的《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通知》(下称《案例库通知》),案例库的建设旨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作用,加强案例工作统筹管理,规范人民法院案例的收集、选编、审核和发布机制,为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依法办理案件提供精准、高效、权威的类案检索系统。
《案例库通知》明确,案例库由最高法院统一建设,供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使用,并适时、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开,供社会公众使用。最高法院研究室负责统筹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指导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牵头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入库参考案例工作标准、规范、流程、审核等职责要求,对拟入库参考案例材料是否齐全、体例格式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参考案例录入“人民法院案例库”。
据《案例库通知》,各高级人民法院要精准聚焦审判工作中需要明确规则、加强指导的司法实践问题,收集、选编、审查本院和本辖区内具有典型参考示范作用的生效案例,认为符合条件的,经本院院领导审批,向最高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报送。另外,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认为符合入库参考案例条件的,经本院院领导审批,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建议向最高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报送。
值得注意的是,《案例库通知》还将各级法院入库参考案例的推荐、选编、审查、使用等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有受访法官表示,他从9月份就开始筛选案例,但目前不清楚案例库何时正式上线。
但这个面向公众的案例库,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关系是什么?如何衔接?受访法官表示并不知情。
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集中公布了第一批50个生效裁判文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好评。次日,最高法院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明确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实施。该司法解释明确,最高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时间进度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并报最高法备案。
2016年8月,最高法院公布了修订后的上述司法解释,加大了裁判文书公开力度,围绕如何减轻各级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工作量、降低上网裁判文书出错风险、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等增设了一系列配套制度。
03
裁判文书网会被替代吗?
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和人民法院案例库的筹建,正值外界高度关切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现状和未来走向。
近期,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举办了一场有关“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研讨”的圆桌会议。这次会议的背景是,裁判文书上网数量近年持续缩减。公众号“数据何规”统计了自2013年裁判文书网建立以来,上网文书公开数量与审结执行案件数量比重的变化。他发现2013年至2020年,裁判文书上网比重持续爬升,公开程度最高的年份在2020年,为81.48%,但2022年降至29.01%。
据财经E法从两位不同省份的法官处了解,今年最高法院重新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裁判文书上网不再作为考核指标,“自然没人愿意去做”。另有法官透露,她所在法院于今年7月下发内部通知,“裁判文书原则上不(用)必须上网了”。
参与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研讨的四位学者达成的共识是,裁判文书公开可以改进,但不能倒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在指出,裁判文书公开可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明晰法律规则,促进社会信用和为重要决策提供参考。
促进司法公开效用发挥维度之一即在于检察院的监督。对此,有法官对财经E法提到:“检察院还来找过我们,说查不到上网文书,没办法监督。”
裁判文书上网的社会效果显著,但何海波发现,实践中,裁判文书上网也出现了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对法官而言,上传是额外工作,文书发布后一旦出现语法等瑕疵,容易被放大;许多案件的当事人倾向于不公开(详见:司法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能否两全?);此外,裁判文书公开还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政府形象等。
裁判文书上传还存在操作繁琐的难题。有法官告诉财经E法,需要书记员单独将文书提交上网,但提交上网的平台并不好操作。
何海波前述研讨会上对裁判文书上网提出建议,一是完善规则,比如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处理,不能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同时建立文书撤回修正制度;二是改进技术,开发针对文书校对、敏感信息处理的系统;三是明确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的法律依据。
财经E法张剑对本文亦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