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未成年人瞒着家长进行大额网游消费。
近日,深圳的武先生向南都记者报料称,2020年9月底至10月初,他11岁的儿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在电商平台上购买网络游戏三国杀的账号,总花费7000多元。去年10月至今,武先生多次和商家及平台沟通,但“由于虚拟商品无法退款”,还有5000多元没有追回。
南都记者注意到,相关商品页面提示称,“购买网游类商品,必须年满18岁”。然而,南都记者实测发现,实际购买过程中,平台并未对买家的年龄进行审查。
有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法律上并不禁止未成年人购买、拥有网游账号。电商平台上的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网游账号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网游账号的权限。其还指出,11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事前未得到家长同意,事后也未得到追认的,购买行为无效,但实践过程中,如何证明的确是该未成年人的行为是维权的难点。
事件:11岁男孩花五千余元买游戏账号,电商平台不予退款
深圳市民武先生告诉南都记者,2020年国庆节期间,他收到了一条扣费短信,提示扣费约1100元。
经询问他11岁的儿子小明(化名),他了解到,原来是小明在电商平台上购买了网络游戏三国杀的账号。武先生随即要求退款,该笔1100元的退款成功。
武先生细问后发现,2020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四天时间内,小明多次在该平台上的店铺购买三国杀账号,共计5866元,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为4388元。
消费记录。
武先生告诉南都记者,小明是用微信登录的该电商平台账户,当时是通过“找人代付”功能进行让他付款。武先生还提到,他本人的微信设置了免密支付,小明也曾看过他输入支付密码。
“据文化部规定,购买网游类商品,必须年满18岁。”相关商家在产品页面介绍称。2020年10月至今,武先生以未成年人购买为由,多次要求该店铺及该电商平台退款,但遭到拒绝。
其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商家回应称,“玩了这么久,不想玩了就说是未成年人买的想退款,这样不好吧。”该电商平台客服则表示,“由于虚拟商品无法退款,故平台无法支持您的售后申请。”此外,武先生还向上海市工商局进行投诉,均无果。
商家回应。
1月27日,南都记者询问该店客服,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允许购买网游商品是否可退款,对方回应称,“我们不卖未成年人。”
该电商平台客服也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成年人没有身份证,是无法在我们平台注册的。”
然而,南都记者实测发现,仅通过QQ、微信等社交平台即可登录该电商平台,并下单购买网游类产品,不需要在平台进行实名认证。
南都记者进一步询问后,上述两名客服均表示,“需要用用户本人的账号进线咨询”。
实测:商品提示禁止未成年人购买,实际过程并未审查年龄
电商平台是否限制未成年人购买网游账号?
1月27日,南都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实测发现,不少商家并未提出对购买者年龄的限制,实际购买过程中也并未对年龄进行审查。
在有的电商平台上,大部分售卖网游账号的页面中,只有少数在页面在商品详情中标明“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字样”;在涉事电商平台的售卖网游账号的页面由系统统一标有使用说明,提示购买网游类产品必须年满18周岁,少数商家还会在商品详情中再次说明禁止未成年人购买。
然而,即使部分网店有对未成年人禁止购买进行说明,在购买页面、付款页面却未有相关的提示或审查。
南都记者在多家电商平台下单部分网游账号,发现购买页面中,大多数只要求顾客填写手机号、游戏账号、服务区、游戏角色等,并未对顾客的年龄进行查验。
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订单”或“立即支付”、“立即充值”等,随即进入付款页面,同样未有出现对未成年人的提示。
“法律并不禁止未成年人购买、拥有网游账号。”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千秋告诉南都记者,2010年出台的《网络游戏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务,不过该规定已经在文旅部2019年第二号令中废止。而且这个规定只是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网游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但不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网游账号。
不过,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所能接触的游戏内容、游戏时间有着严格的限制。
南都记者了解到,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中指出,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
律师:如何证明确为未成年人的行为是维权难点
“电商平台上的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网游账号的行为是否合法,关键看网游账号的权限。”邓千秋向南都记者表示,如果未成年人能通过该网游账号突破对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限制或内容限制,则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此种网游账号的行为就是违法的;否则就是合法的。
邓千秋表示,根据《民法典》,11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除非是纯获利益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不经同意或追认即为有效。
“11岁的未成年人花费4000多元购买网游账号,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显然也与年龄不相适应,事前未得到家长同意,事后也未得到追认的,购买行为无效。因此家长可以在证明系该未成年人的行为的前提下,要求商家退还消费款项。但这在实践中存在难点。”邓千秋说。
在平台责任方面,邓千秋表示,作为电商平台,根据《民法典》《电子商务法》的有关规定,一般不需要为平台上经营者的行为承担责任,只有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网游账号却不采取措施制止的情况下,才有连带的退款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