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22时许,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高新公安分局接报在该区科苑路苍梧河滨花园小区发生一起故意伤人警情。
接报后,高新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受伤人员魏某(男,49岁)被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后经证实,魏某为连云港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
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调集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于12月26日凌晨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33岁)、张某(男,32岁)。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张某欲对他人行凶,二人误将魏某认成行凶对象,并对其实施了伤害行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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