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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可查询配偶财产”引热议,专家:男性也应被赋予平等调证权
时间:2024-04-12 15:43:04 来源: 作者:
本报福州4月11日电(记者李润钊) 近日,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五条明确,“妇女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依法向房地产行政管理、车辆管理等单位申请查询配偶的财产状况,有关单位应当受理并且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材料”,引发公众热议。
“此举有助重塑婚姻中的财产透明度,保障婚姻中的‘她权益’。”福建闽侯籍律师、上海市尚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黄绮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便曾以全国政协委员的身份呼吁“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她提出的“凭结婚证查询配偶财产”的建议曾冲上微博热搜。时隔两年,看到家乡立法为妇女查询配偶财产开辟“法治路径”再次登上热搜,黄绮认为,福建的立法探索向“平等保障夫妻共同财产知情权”的方向又迈进了一步。
“这样的立法实践,不仅是在保护妇女权益,也是在保护婚姻。”黄绮认为,福建这一地方立法,有望为传统婚姻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女性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新的救济途径,也有利于推动夫妻双方财产信息透明,构建更具责任感、信任感的家庭环境。
“这条路径也为保障女性在婚姻中的财产知情权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武萍告诉记者,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出具调查令调查收集证据,但“进入诉讼程序”是推动“夫妻财产知情权落地”的前提。在实践中,这往往成为夫妻双方了解配偶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真实情况的障碍。而福建的地方立法则让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知情权”,有了“保障兑现”的便捷路径。
“婚姻关系中,在家庭占据强势地位的并非都是男性。婚姻纠纷中,‘隐匿财产’也并非男性的‘专属’。”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家焱告诉记者,他经手的离婚案件中也有不少男性“被隐匿财产”“权益被侵害”的案例。他注意到,不少网友也对“法律对女性权益过度保护,继而引发性别对立和新的性别不平等”表现出一定的担忧。
黄家焱认为,法律在守护“她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平等保护“他权益”。他认为,男性也应被赋予平等的调证权,“当然,立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新法的确立本身就释放了一个积极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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